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刁协太兴初 东晋 · 晋元帝
 出处:全晋文卷八
尚书令协,抗志高亮,才鉴博朗,朕甚喜之(《初学记》十一。《御览》二百十引《晋中兴书》。)
尚书令刁协 东晋 · 晋元帝
 出处:全晋文卷八
临淄万户封,又植少有美才,能同游田苏者。
今晚生蒙弱,何论于此!
间封此儿,不以宠稚子也。
亡弟当应继嗣,不获已耳。
家丞庶子,足以摄祠祭而已,岂宜屈贤才以受无用乎(《晋书·琅邪王焕传》)
刁协(四年) 东晋 · 晋元帝
 出处:全晋文卷八
知难而退,诚合兵家之言。
然小贼虽狡猾,故成擒耳,未战而退,先自摧衄,亦古之所忌。
且邵存已据战垒,威势既振,不可退一步也(《晋书·蔡豹传》)
庾冰书论赠刁协 东晋 · 蔡谟
 出处:全晋文
夫爵人者,宜显其功;
罚人者,宜彰其罪,此古今之所慎也。
凡小之人犹尚如此,刁令中兴上佐,有死难之名,天下不闻其罪,而见其贬,致令刁氏称冤,此乃为王敦复雠也。
内沮忠臣之节,论者惑之。
若实有大罪,宜显其事,令天下知之,明圣朝不贬死难之臣。
《春秋》之义,以功补过,过轻功重者,得以加封;
功轻过重者,不免诛绝;
功足赎罪者无黜。
虽先有邪之罪,而临难之日党于其君者,不绝之也。
孔宁、仪行父亲与灵公淫乱于朝,君杀国灭,由此二臣,而楚尚纳之。
传称有礼不绝其位者,君之党也。
若刁令有罪,重于孔仪,绝之可也。
若无此罪,宜见追论。
或谓明帝之世已见寝废,今不宜复改,吾又以为不然。
夫大道宰世,殊涂一致,万机之事,或异或同,同不相善,异不相讥,故尧抑元凯而舜举之,尧不为失,舜不为非,何必前世所废便不宜改乎?
汉萧何之后坐法失侯,文帝不封而景帝封之,后复失侯,武昭二帝不封而宣帝封之。
近去元年,车驾释奠,拜孔子之坐,此亦元明二帝所不行也。
又刁令但是明帝所不赠耳,非诛之也。
王平子、第五猗皆元帝所诛,而今日所赠,岂以改前为嫌乎!
凡处事者;
当上合古义,下准今例,然后谈者不惑,受罪者无怨耳。
周仆射、戴征西,本非王敦唱檄所雠也。
事定后乃见害耳;
周筵、郭璞等并亦非为主御难也,自平居见杀耳,皆见褒赠。
刁令事义岂轻于此乎?
自顷员外散骑尚得追赠,况刁令位亚三司
若先自寿终,不失员外散骑之例也。
就不蒙赠,不失以本官殡葬也。
此为一人之身,寿终则蒙赠,死难则见绝,岂所以明事君之道?
厉为臣之节乎?
宜显评其事,以解天下疑惑之论。
又闻谈者亦多谓宜赠。
凡事不允当,而得众助者,若以善柔得众,而刁令粗刚多怨;
若以贵也,刁氏今贱;
若以富也,刁氏今贫。
人士何故反助寒门而此言之?
足下宜察此意(《晋书·刁协传》)
显赠刁协 东晋 · 殷融
 出处:全晋文
王敦恶逆,罪不容诛,则协之善亦不容赏。
若以忠非良图,谋事失算,以此为责者,盖在于讥议之间耳。
即凶残之诛以为国刑,将何以沮劝乎!
专逼之时,庆赏威刑专自己出。
是以元帝虑深崇本,以为比,事由国计,盖不为私。
昔孔宁、仪行父从君于昏,楚复其位者,君之党故也。
况协之比君,在于义顺。
且中兴四佐,位为朝首。
于时事穷计屈,奉命违寇,非为逃刑。
谓宜显赠,以明忠义(《晋书·刁协传》)
追赠刁协本官诏咸康中 东晋 · 晋成帝
 出处:全晋文卷十
协情在忠主,而失为臣之道,故令王敦得托名公义,而实肆私忌,遂令社稷受屈,元皇衔耻致祸之原,岂不有由!
若极明国典,则曩刑非重。
今正当以协之勤有可书,之逆命不可长,故议其事耳。
今可复协本位,加之册祭,以明有忠于君者纤介必显,虽于贬裁未尽,然或足有劝矣(《晋书·刁协传》)
题某君所画周仲智刁协 清末至现当代 · 潘伯鹰
 押词韵第十七部 出处:玄隐庐诗卷十一
佞人与郑声,远放恐不及。
奈何伯仁闇,卧病授以隙。
壮哉裂帛声,敏手得迅击。
馀响殷殿廷,风雨鬼神泣。
意其怒叱时,铁面凛山立。
君从何处想,下此夺魂笔。
好谋事则成,惟中乃皇极。
射鼠掉轻心,徒具六钧力。
王敦诚不义,指斥何太激。
奉觞太夫人,辞苦馀叹息。